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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强制性规定:新建教室必需检测甲醛
点击:62 日期:2010-4-20 10:45:04

北京市教委和市卫生局联合发布通知 —— 新建教室必须检测甲醛含量

近日,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,根据9月份以来,对北京市开展的“新装修的学校教室室内环境污染情况调查”活动中,发现的教室室内环境存在综合污染问题,发布了“警惕教室室内环境综合征”的警示。

对此,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,日前,市教委和市卫生局联合发出“关于做好学校教室环境保护工作,确保师生身体健康”的通知,要求各区具教委、卫生局加强对学校教室装修和课桌椅配备的安全管理,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。

通知要求区具教育、卫生等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检测验收工作,或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,严格按照标准对新建、改扩建的教室进行检测和验收。对于新建、改扩建的教室必须检测游离甲醛、苯、氨、氡、总挥发性有机物等。

市教委要求,对于检验合格的教室,卫生部门要出具检验合格证明,学校将此证明在学校公示。对于装修检测不合格的教室一律不能使用,坚决不能安排学生上课,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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